目前分類:台灣弊案一籮筐 (14)
- Nov 12 Fri 2010 18:11
龍潭案定讞 扁珍各判11年
- Oct 24 Sat 2009 03:42
錢是乾的?檢當庭開課訓扁律
國時報【王己由、郭良傑/台北報導】
扁家弊案,台灣高等法院廿三日首次提訊前總統陳水扁。公訴檢察官為反駁扁說「錢是乾的怎麼洗?」當庭上了堂什麼叫洗錢的課,強調洗錢不是真的拿錢去洗,重話攻擊扁律對洗錢案的答辯,並說,「一般人不懂什麼叫洗錢,法律人則不可以無知到為被告辯護,或故意去誤導。」
- Sep 11 Fri 2009 17:20
世紀大審 扁珍皆無期徒刑
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等重大弊案,台北地院今天(11日)下午宣判,13名被告中,陳水扁與吳淑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水扁併科罰金2億元,吳淑珍併科罰金3億元。陳致中、黃睿靚各被判處2年6月與1年8月徒刑,兩人併科罰金1.5億元,但黃睿靚緩刑5年,但要向公庫繳交2億元。其他被告部分,馬永成被判處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林德訓被判處16年,褫奪公權8年。吳景茂與陳俊英夫婦均被判處2年,緩刑5年。蔡銘杰被判處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李界木被判處6年,褫奪公權3年。蔡銘哲被判處2年2月。郭銓慶被判處3月。陳鎮慧則是四大罪全部免刑。
- Sep 11 Fri 2009 10:27
扁案今宣判 主角拒到庭 扁:我只犯社會文化罪
中國時報【王己由、陳俊雄、朱真楷/台北報導】
扁家弊案世紀審判,台北地方法院將在今(十一)日下午四時宣判,前總統陳水扁是否會被判處檢方求處的「最嚴厲的制裁」,深受國內外關注。宣判前夕,陳水扁親自在「不願到庭聆聽判決」陳報狀上簽名,向合議庭明確表達不願到庭聆判。 扁案宣判前夕,扁辦對國際媒體發表一份英文版的庭外答辯書,強調就算扁因為沒有及時管束家人是有罪的,但無論是國務費案、龍潭案還是洗錢案,扁一律只觸犯「社會文化罪」,司法上完全毫無瑕疵。
扁家弊案世紀審判,台北地方法院將在今(十一)日下午四時宣判,前總統陳水扁是否會被判處檢方求處的「最嚴厲的制裁」,深受國內外關注。宣判前夕,陳水扁親自在「不願到庭聆聽判決」陳報狀上簽名,向合議庭明確表達不願到庭聆判。 扁案宣判前夕,扁辦對國際媒體發表一份英文版的庭外答辯書,強調就算扁因為沒有及時管束家人是有罪的,但無論是國務費案、龍潭案還是洗錢案,扁一律只觸犯「社會文化罪」,司法上完全毫無瑕疵。
- May 26 Tue 2009 15:03
相較盧武鉉 林濁水:扁恬不知恥
- Nov 11 Tue 2008 20:41
聲押陳水扁 特偵組:扁涉犯貪污及洗錢等罪
- Aug 15 Fri 2008 23:37
藍委爆料:扁媳瑞士帳戶進出巨額款項 還遭瑞當局查封!
朱門酒肉臭 路有凍死骨;寧願萬家哭 不願一家哭
- Aug 07 Thu 2008 20:18
國務費五大機密 馬全部註銷
- Nov 03 Fri 2006 17:59
國務機要費案 檢:扁珍共犯貪污
聯合新聞網 記者:記者董介白 黃國樑/台北報導
- Oct 25 Wed 2006 18:53
施明德提出 扁珍必起訴10大理由
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修全、李濠仲/台北報導
反貪腐倒扁總部上午針對「國務機要費」、「阿卿嫂特務加給案」,提出陳水扁總統、第一夫吳淑珍等總統府人士「必定起訴」的十大理由,並認為這些案件涉及刑法中公務員登載不實、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財,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
- Sep 09 Sat 2006 14:13
還台灣一個乾淨的未來~馬英九刊登各大報支持倒扁全文
- Sep 07 Thu 2006 13:08
時代民調:六成要扁下臺 中間選民比例增加
東森新聞網 記者:李怡慧編譯
- Jul 20 Thu 2006 14:15
炒作悲情是換不回尊嚴與尊敬的
2006/7/19中國時報社論
呂副總統近日在官邸內約見民進黨各派系立委時,曾在會中曾直言建請陳總統不要再把包含趙家在內的家務事,變成了國家大事一般;而向來友扁的獨派大老辜寬敏日前也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語重心長地提醒:「希望陳水扁能做好『總統』的角色,而不只是做人家的『老公』」。這些建言,也是我們想說的話。第一家庭私生活的種種悲情,畢竟不能被用來換取對弊案的淡化與諒解。
- Jun 01 Thu 2006 12:28
台灣之子?台灣之恥?
面對黨內外罷免逼退批判的聲浪,陳總統昨天晚間召集「黨政高層會議」,決定權力徹底下放,除了憲法賦予的總統職權外,其他決策和人事,通通交由行政院長蘇貞昌負責,而且從此以後,不再涉入黨務運作,也不再參加選舉活動,希望回歸體制,為弊案風暴,劃下停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