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工商時報:2010/11/12 03:15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等涉嫌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收受賄弊案等8大弊案,最高法院刑六庭昨天宣判,被告陳水扁、吳淑珍等不法行為確鑿,在龍潭購地案部份,扁、珍夫婦分別判刑11年併科罰金1.5億元,在陳敏薰人事案中收受賄款,判刑8年併科罰金500萬元確定。
高等檢察署隨後表示,就扁珍被判有罪確定部分,將在近期內發監服刑。
最高法院就扁珍等人所涉多起弊案昨天宣判指出,除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及在國外洗錢(含陳致中、黃睿靚涉案部分),均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尚未確定外,其餘有關龍潭購地案、陳敏薰人事案、林德訓偽證案等3部分,均判決有罪確定。
至於,辜仲諒捐贈3億元案也判決無罪確定。另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所涉教唆偽證案部分,則因是同一案重行起訴,判決不受理。
最高法院刑事庭發言人張淳淙庭長表示,有關龍潭購地弊案收受賄賂罪刑,最高法院撤銷原高等法院判決,並「自為」判決被告陳水扁等人有罪。
張淳淙指出,扁珍受賄有罪的理由,就是否具有相當對價關係,應就職務行為的內容、交付者與收受者關係、賄賂的種類、價額、贈與時間等客觀情形加以審酌,不可僅以交付的財物名義為佣金或餽贈,就說與職務無關而無對價關係。
張淳淙強調,所謂職務上的行為,是指公務員在其職務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的行為而言,只要該行為與其職務具有關連性,實質上為該職務影響力所及者,就應該算有對價關係。
就龍潭購地弊案被告受賄行為,最高法院判決被告陳水扁、吳淑珍各判有期徒刑11年併科罰金1.5億元;就陳敏薰人事案(即101大樓董事長買官案)扁珍各判刑8年併科罰金500萬元;另吳淑珍就陳敏薰人事案所涉在國內洗錢部分,判刑1年2月,因適用罪犯減刑條例而減刑為7月。
此外,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亦涉及龍潭購地受賄弊案,最高法院將他判刑3年6月確定,而同案行賄白手套蔡銘哲,判刑1年4月減為8月,緩刑3年確定。另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涉偽證案,判刑4月減為2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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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時報【王己由、郭良傑/台北報導】
扁家弊案,台灣高等法院廿三日首次提訊前總統陳水扁。公訴檢察官為反駁扁說「錢是乾的怎麼洗?」當庭上了堂什麼叫洗錢的課,強調洗錢不是真的拿錢去洗,重話攻擊扁律對洗錢案的答辯,並說,「一般人不懂什麼叫洗錢,法律人則不可以無知到為被告辯護,或故意去誤導。」本月八日在高院重開羈押庭中,曾說用「誠信」為扁脫罪太可笑,展現重炮火力的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昨日在高院開庭時,同樣火力四射,給在場的扁及律師團震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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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等重大弊案,台北地院今天(11日)下午宣判,13名被告中,陳水扁與吳淑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水扁併科罰金2億元,吳淑珍併科罰金3億元。陳致中、黃睿靚各被判處2年6月與1年8月徒刑,兩人併科罰金1.5億元,但黃睿靚緩刑5年,但要向公庫繳交2億元。其他被告部分,馬永成被判處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林德訓被判處16年,褫奪公權8年。吳景茂與陳俊英夫婦均被判處2年,緩刑5年。蔡銘杰被判處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李界木被判處6年,褫奪公權3年。蔡銘哲被判處2年2月。郭銓慶被判處3月。陳鎮慧則是四大罪全部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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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王己由、陳俊雄、朱真楷/台北報導】
扁家弊案世紀審判,台北地方法院將在今(十一)日下午四時宣判,前總統陳水扁是否會被判處檢方求處的「最嚴厲的制裁」,深受國內外關注。宣判前夕,陳水扁親自在「不願到庭聆聽判決」陳報狀上簽名,向合議庭明確表達不願到庭聆判。 扁案宣判前夕,扁辦對國際媒體發表一份英文版的庭外答辯書,強調就算扁因為沒有及時管束家人是有罪的,但無論是國務費案、龍潭案還是洗錢案,扁一律只觸犯「社會文化罪」,司法上完全毫無瑕疵。
陳水扁是中華民國首位卸任總統涉及貪瀆弊案,特偵組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偵結時,檢察官曾具體請求,處以「最嚴厲的制裁」,即扁所涉罪名最重的無期徒刑。結果今日下午四時就可得知,扁能否交保,亦將一併揭曉。
扁家弊案包括「四案六犯罪事實」,分別為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海外洗錢、南港展覽館弊案,以及「喬」金融機構人事、募集政治獻金為名,分向陳敏薰、辜仲諒收受一千萬、三億元。
檢方兩波偵結犯罪事實,共起訴扁家人: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扁家親信:蔡美利、蔡銘哲、蔡銘杰、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以及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等合計十四位被告。
合議庭從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首次開庭傳訊吳淑珍,歷經珍十七次稱病請假不到,直到今年二月十日,終於出庭應訊,才開啟合議庭密集審理。而歷經兩年八個多月的審理,除蔡美利因重病暫停審,其餘所有被告都將在今日下午四時宣判。
陳水扁早在兩天前,就透過扁辦表示不會到庭聆判。由於合議庭早就開出提票,除非扁明確具狀簽名陳報,或當庭表明放棄到庭聆判,合議庭仍依原定程序,提扁出庭。扁知悉後,經和公設辯護人討論後,昨日委請公辯代撰「不願到庭聆聽判決」陳報狀,親自在狀紙上簽名後,由看守所人員送達北院,最速件轉呈合議庭。
合議庭收狀後,至遲在今日中午前做決定即可。一般訴訟實務,基於當事人已明確表達不到庭聽判的真意,合議庭原則上都會尊重。但若有其他考量或訴訟程序事項要處理,仍可強制提扁出庭。
屆時合議庭評議後若依扁意,今日下午的宣判,將沒有「主角」在場,由審判長在第七法庭內宣示扁案判決結果。
昨日上午前故宮院長林曼麗及扁大學室友葉忠佑連袂探扁,葉隨後轉知扁辦秘書江志銘扁意。江指出,扁對一審勢必遭重判,已做好心理準備,扁除表示要「放乎去、隨便他」,並轉告公設辯護人代為擬狀向合議庭告知,在宣判後立即委任律師研議上訴。
前立委李明憲下午面會後轉述說,扁的心情非常開朗,強調他已對法院審理釋懷。扁還直言,現在的貪汙罪沒有判死刑,他一定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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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4 19:31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前總統盧武鉉因為涉及貪污案,自殺身亡,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24日表示,相對於盧武鉉,前總統陳水扁可說完全沒有羞恥感,雖然大家不會要求陳水扁也跟著自殺,但希望陳水扁趕快認罪,不要再拖別人下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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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陳亦偉台北十一日電)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國務費案及第一家庭洗錢疑案,今天第五度傳訊陳水扁,訊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陳水扁。檢察官認為,在國務費案及洗錢案中,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 特偵組今天訊問陳水扁的部分包括:國務費遭侵占、詐領,以及南港展覽館弊案中,企業被控行賄公務人員等兩大部分,由於檢方認為事證明確,因此決定向法院聲押陳水扁,台北地院將於收到特偵組移送的卷證後,開庭審理。9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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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門酒肉臭 路有凍死骨;寧願萬家哭 不願一家哭
2008/08/14 13:2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前第一家庭又爆海外洗錢疑雲!接獲民眾爆料,國民黨立委洪秀柱14日指出,前總統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去年二月在瑞士開設兩個海外帳戶,並透過新加坡瑞士信貸銀行不知名戶頭,轉入超過2000萬美金,三個月後又在英屬開曼群島成立公司,並將兩千多萬美金全部轉入,由於金額實在太大,洪秀柱說,這個帳戶已經遭瑞士聯邦檢察署查封,並調查是否有洗錢犯罪的嫌疑。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我現在,我很害怕,因為我現在跟大家報告,應該是賓果的,很確實的,我不曉得我們會不會有危險?!」
國民黨團小辣椒爆料的內容,真的很嚴重!這回她緊咬前總統陳水扁的媳婦黃睿靚,直指她在瑞士開設兩個私人帳戶,還透過新加坡瑞士信貸銀行,匯入超過兩千萬美金、台幣大約六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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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7 04:34 中時電子報 陳洛薇/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將重啟偵查!總統府昨日正式發函最高檢察署、台北地院,註銷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的絕對機密,創下憲政史先例。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府方檢閱國務費卷證後證實無「南線專案」,其餘資料也無涉國防外交,根本算不上機密,一開始就不該核定為國家機密,因此決定註銷。 在馬英九總統授權下,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組成專案小組,前日親赴台北地院逐一檢視國務費卷證,確認國務費所有資料並非機密。馬英九前晚召開會議,親自拍板註銷扁國務費機密,總統府昨日正式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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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記者:記者董介白 黃國樑/台北報導攸關陳水扁下台與否的國務機要費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結果大出一般預料之外。根據陳瑞仁檢察官的調查,陳水扁總統與吳淑珍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總共假藉國務費核銷機會,從91年7月到95年3月,連續詐取新台幣1480萬408元。
由於陳水扁依憲法規定具有刑事豁免權,檢方先將吳淑珍等4人提起公訴,至於陳水扁將於卸任後,由檢方追訴。
總統府方面與行政院中午種種跡象顯示,已感覺檢方今日山雨欲來之勢:副總統呂秀蓮中午取銷行程,從澎湖趕回;總統府副祕書長卓榮泰近午亦不尋常的主動召開記者會,透露國務機要費中使用「發票核銷」的六大外交專案;而更詭譎的,各部會首長緊張的用電話互探究竟,政壇出奇的官心惶惶。由於股市在下午1時30分收盤,一般研判這是檢方選擇在下午3時才召開記者會說明起訴案的主要原因。
倒扁總部幹部魏千峰中午表示說,會給民進黨一段時間回應,倒扁總部呼籲陳水扁自己宣布下台,對於吳淑珍等人遭到起訴,感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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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修全、李濠仲/台北報導反貪腐倒扁總部上午針對「國務機要費」、「阿卿嫂特務加給案」,提出陳水扁總統、第一夫吳淑珍等總統府人士「必定起訴」的十大理由,並認為這些案件涉及刑法中公務員登載不實、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財,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針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天指陳總統夫婦若涉案就下台,和民進黨關係深厚的總部總指揮施明德表示,「邱義仁不會對老闆說大話,除非是確定很保險的」,像319槍擊案發生後,邱義仁說「子彈在陳總統身上」,事後證明子彈在陳水扁的身體和衣服間,「聰明、智慧」的邱義仁現在講這些話,是暗示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已成完偵查報告,交給檢察總長,檢察總長也給上面看過了。
不過,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上午強調,總統府絕對沒有介入司法,施明德所言,絕無此事。10大理由1.總統的機密外交是違法、違憲行為任何國家機密預算外交情報工作,受到國會「預算額度」和「工作規劃」監督,國會可以不知執行細節,但不能項目與經費來源都失控。
2.國務機要費供總統訪視政經建設、軍事、犒賞、接待賓客和贈禮之用,有法定用途,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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